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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观辅论第二层次拓展系列

查看 我为人人 的更多文章我为人人2024-01-03【生活服务】25492人已围观

杂论对人智慧文化的历史、真相及事实等知识(一)

用“杂”参与论文的命题信息处理,意思实际也是一种定规,即是说应该属于广义的、随心所欲的、想到什么就论什么,然后可以随时结束理论的→然后还是有相关经纬脉络的明显规定,此文当与历史、真相、事实及知识相关,而不是不着边际的信口雌黄。

先说“历史”,我认为人类历史中最大的迷,是以中华民族为阳一仪相对明显,而全球属阴一仪相对隐蔽,即上古时代的历史真相与事实。包括《易经》的作者、何时著成、当时由何种形式留传世间……等等,至今仍无定论。而那个所谓的上古时代,及语言文化形式用神话故事讲述的内容,包括三皇五帝、人文始祖、中华祖先和智慧本源等“历史”真相和事实,我在F1文中用“迷”来假设性“理解”,并大意提出“科学与迷信共存;真相与假像同在”的观点,这也同时是我用“心”点明本文论点之一的诚信说法。按照西方智慧的哲学术语“理解”,不知哲学能否证明“是否属于客观事实”?

由此牵扯出“迷信”一词,我认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迷信,却不是东方世界用神话故事传说的内容,或《周易》著作问世后,涉及“开山鼻祖”式先河的算命卜卦、测字看风水等等,被现在社会铁定结论为封建迷信,包括道教的仙、佛教的佛,神话故事的思想、意识连通的神和天堂;也不是全球对宗教文化和信仰有关的,曾经作出“宗教迷信”的结论和定义,实际上反而是对“哲学”的迷信。

例如“客观事实、客观世界、客观标准、客观真理”……实际上潜台词还包括“客观历史与客观知识”,人们受骗上当迷信之深,简直是无可救药、几乎毫无迷途知返可能。

若论迷信的“最大桂冠”,当然非“哲学”莫若。不是吗?由上古时代神话故事“编造”的,自《周易》发扬光大的中华封建迷信,却比不过哲学而被其取而代之。于是根据思维逻辑学的矛盾知识,我却向人类提一个问题:若中华文化的智慧历史和传承,真相是事实甚至科学而不是迷信,那么二选一的准确结论逻辑题,是不是证明“哲学迷信”才是人类智慧文化史中最大,危害最严重的无知盲目之迷信?

对“哲学迷信”的诚信至“没有一点脑子”,是迄今人类最大的可悲和耻辱。而且我已通过系统理论的办法,把哲学的愚昧无知问题,指点到几乎包括所有知识和理解要点,不是全部而大致趋向全部、圆满的时候,至今还不能通过易学教授,而惊醒任何一个真正上品、入流的专业文化人才!今天再补充一点对“历史”及相关的若干个理学专业知识。现在再指点人们几个简单道理:

其一、自然世界从来没有过什么静态的“客观事实”,因此也不可以作为事实存在真相的客观标准。基本道理其实在前些时日的论文中,简单、基础的直觉文化道理,已有蛛丝马迹信息指点迷津。即物理学中关于动、静的精准思辨结果,证明趋向绝对的静止,自然世界中没有这一类真实的具体客观事实!

“前、后、中”三点以称为太极规则“单位”的思辨判定,自然界是否可以存在“称为真相和真实的客观事实”?如果我们理论前提确定为微观世界的微观思维,那么用速度假设扩大为n亿倍的“超高速摄像机”,于是或许我们现在假设为“静止”的客观事实,真相也在高速动态的运动和变化之中。若倍速理解到位的影视信息处理,我们见证的客观事实,在以秒为单位确定的“客观事实”,肯定已有所差异而前、中、后的真相,理所当然是绝对不同的。这是智慧文化道理具有易变之道正经理解的专业解释之一;

其二、客观事实都处于千变万化的动态变化之中,而昨天创成的论文中,又提出了智慧、文化和成果,知识只能抽象地存在于人文世界之中。而且还必须与人智慧生活本质的思想、意识和意义相关,才能有意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大意),已经把道理讲解得够透彻、透明接近直白了,但还是被某些人们的迷信意识作用,给于无理否定的愚蠢处理。无奈只好像对学龄前儿童的智力水平一般处理,明明白白地用“哲学=爱智慧”意思的基础讲解了。

既然其他道理对人类无论深入浅出,都无法找准沟通要点讲清道理,至少还不能让亿分之一的人才“能对准教育频道”,还无法达到理论有意识交流的基本教育目的。于是只好直接点明道理,而顾不得人类全体的尊严与脸面了→虽是我直觉不好意思,但实在无奈因此只能如此:

“历史”是什么?能够用哲学所谓的“客观真理”类事实得到具体证实么?

“历史”是每一个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人”,曾经活着、现在活着、将来活着的“广义”性理念界定的人们,实现大系统全息化意识交流成功目的,以具体实物证明法,然后抽象升华成“图形文化、语言文化、文字文化到信息文化”的精准交流术法,实现知识性交流目的的水平和能力阴阳和合,之后能够打破时空条件局限的主观性事实,地地道道智慧和文化成果,结论为“知识”的主观性抽象产物“系统”有意识实在。

注意理解要点,是人智慧及文化层面完整理解的,符合易学“形而上学”正经道理的太极法则,因此形式上抽象的主观世界范畴,人类社会用所有事实能够证实的抽象和具体结果,因此是“广义”属性界定的“知识”,可以用“事实、真相”断定的主观(智慧及文)化有意识实在。

本文再讲因果之间的二个直白道理。即:

一、“历史、事实和真相”从上古时代开始,就在无时不刻地用大量的神话故事形式,向后人传递着与“历史”相关的“事实或真相”,这是一条智慧文化经纬的正经教育和文明传统、文化传承,人与人之间的意识交流术法是“口口相传”;

二、以此为基础,人类进入了更加高级的、智慧文明的文字文化易变阶段。其实是现在的人们,因为一知半解而始终违背了直观性觉悟、理解与结论的基础原则,由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导致习以为常的熟视无睹错误,结果只能糊涂而不能明白的简单道理。即指“书成文字”和“处理文字”的信息社会化交流,实际上仍然是“二个人之间”,根据“活人”概念活生生界定的真实存在原则,是“你、我、他”用意识文化成果的知识系统,借助文字化成果在完成有意识交流。

交流可用甲方、乙方或他方、我方的基础确定,无法否定的事实或真相,就是“先生”一方将易变成“自己”头脑中智慧文化成果的知识系统,精准联系而一点点书成“文字”,集成文章或著作;然后“学生”一方从文章或著作中思辨信息、理解意思、学成知识。还有问题需要质疑吗?或许有,因此再听我进一步述说;

三、落下了“标准和结论”的直观道理,自然就是本文的理论也必然留下重大的缺陷。知道“诚信”的道理吗?中华文化是主体属于模糊思维的,因此有一个与之相关的因果道理。就是信息的发散是开放型的,如果人们自以为理解得“完整、圆满”了,其实不然,还有其他方面因素没有包括。故中华民族在古代已得精髓,大意是谓之“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或者佛说“不可说,不可说……”,聪明智慧已经道出事实、点明真相了。

思辨和判析“诚信”的知识,是否说明哲学家们的语文文化基础水平,还是差强人意了一点?诚信与迷信进行语文意思的精准处理,有关“信”的意思是主观标准的关系,教育界是否有人能够透彻理解?

人智慧本质的有意识道理,“信”就是一种主观标准阳的信息参与和结论作用原则,始终渗透在人毕生的生活过程之中,在人大脑功能正常的前提条件下,自觉作用而他人极难无端干扰。例如对有的人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无法做到左右此人的意志,怎么能够轻易让他人改变信仰?

离开了口口相传和书面文字的有机联系,人类历史就已经无法“真实存在”了。主观世界的智慧和文化成果,离开活人或活人的语言传达、文字传承,人世间智慧就因此失去联系而一无所有。最简单的事实和真相,是人一旦大脑病变而失去正常功能,虽然仍然绝对符合“唯物论真理”,而实际道理即此人因病而失去智慧,生存能力已经连自然世界的动物都不如。

不要妄论此类人物有无智慧,或曾经还是“哲学家之类的专业人才”,事实和真相是类似患上痴呆症的人,这类人一旦失去他人的关爱,和生活方面地道确实的帮助照顾,毫无疑问的必然性结果,是百分之百不会犯唯心论错误的死人——仅管还是具体物质的自然存在。

就此打住而结束本文,不知能否警醒天下迷信哲学的悠悠众人,可有一些人能够受教而得到觉悟,对我而言就是诚信的理论目的。点拨一人觉醒就是功德;若人越多自然功德越大。愿此目的心想事成、发扬光大,不要辜负了我用毕生心血和精力,现在仍以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易学理论,自以为是正经学问的巨大努力,或许能帮到社会读书明理、知书达礼的有意识诚信理论目的。若生前能遇到知音同道的有缘之人,或认同或帮助或同行,虽时日有限但仍觉万幸;若事与愿违,则坚信身后定与后人有缘,得阳春白雪的知音同道相助,断言著书立说,功在当代益在千秋的说道,是至理名言的抽象论断定不虚妄!


杂论对人智慧文化诚信的标准问题(二)

话说哲学存在理论的基础选择不准,似飘在空中的浮云一般没有根基,追究因果关系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没有能力选准理论原点→即最佳想通道理而又最不容易节外生枝的辩证点位。这个问题在前一篇论文中,阳一仪针对抽象知识的精准理论之时提起过,现在在阴一仪地道的实践层面道理依然如此。即思辩智慧本质的行为有意识问题,一切道理便清楚明白地立于其中。

人与动物本质的生存活动,应该都是具有“有意识”的行为。但人与动物思辨质的相异点,例如与类人猿同样的有意识行为,差别就在于大脑功能的智力不同,前者有限没有能力上升到原点“知识”的高度;而人类则(这个低级无智慧动物)难于登天的至高点,正是作为本质差别的“分水岭”,却实际成为了基础文化原点水平的底线。此后阴阳二大类不同本质极限的动物,人类与一般动物分道扬镳,已经有基础而越发成功进化,具有本质的不同而不再能够相提并论。

明白上面讲述道理的意思了吗?简单地说,人与动物本质差异的辨别原点,是知识性行为的能与不能,“分水岭”由点到线的智力水平差别,判定与结论智慧的有无,决定分类的“本质”知识和准确定义,道理显而易见。

由此可见,得知对“有意识行为”到“知识性行为”的理解关键,就是对“有意识”的知识和理解与否,就是人与动物本质差异的思辨和判别、结论标准(!)→“标准”的知识和理解就是对智慧本质,能否合理作出定义的阴阳结论分水岭。或者直观地说,没有定规的“标准”规则知识和理解,是不可能形成对人独异本质的智慧,识别差异后的准确定义的——连人与自然界所有动物,涉及根本性差别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还处于无知无识的无法理解,有什么根据证明对“本质”已经成就知识的结论合理成立?再问人们:对此理学专业的正经抽象论断,还会有人提出质疑?

关于知识性行为的高一层次直至“通天”问题的上乘理解,道理和术法将在主文的问题观汇总到合成时阐明,现在思辨阴一仪基础的有意识行为,涉及阳一仪与知识贯通的“信”与标准的和谐协调问题,怎样理解、如何成功知识?用大道至简深入浅出之简单的道理,点明“信”之则行、不“信”则无行的自觉意识标准信息,与所有动物的生存成功事实相关,代价是血和生命。

因此承受住自然界优存劣汰的残酷筛选法则严峻考验,所有“现在时”极限的动物世界,当然具备了一系列生存成功保障的外部信息,接收、处理和行动反馈的有效体系,总体保障个体到群体的地道存在。一句话,就是趋生趋吉避凶避亡。道理可由所有事实无一例外的完全性支持证实,结论正经绝对毋庸置疑!

其中面对千变万化的自然世界,处理错综复杂的外界实际状况,实现有意识行为的合理反应,是种群实在的本质能力。而且只能是阳一仪正确标准的合理反馈,可以成功处理生存危机而得“生”;一旦处理失误则代价是逃不过劫难,结果理所当然的自然灭亡。

既然我们认定人比动物就是聪明智慧,那么人类的生存水平和能力,肯定要高于所有动物。若从原点上思辨判别差异,就由此建立了一个自觉意识严格自律的标准意识和相对完整的阴阳诚信体系。简洁点说,就是阳一仪“信”之则行,阴一仪“信”当然反之则禁,道理是“令行禁止”→有意识坚持诚信而禁止“不信”,是人类铭刻在心的生命、生活准则。

知道“合道则生逆道必忘”的道理。结果如何?从古至今的所有人们,仍然严格遵循这一成功生存铁的定律。若一时放松警惕而粗心大意,差错的代价马上就会遭到报应——小错稍示惩戒(包括经济损失,下同);大错则或者伤残或者失去生命!

自古以来天灾人祸包括地道的洪水猛兽,现在的车祸或各种防不胜防的水火类,还有战乱劫难等等数不胜数的事故和灾难,有意识时严防死守;疏忽大意时“意外”事故纷纷扰扰。于是有古训小心无大错“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之前曾经点评“亲历亲为”非智者之道,结论是“阳一仪经验类尚可,阴一仪教训类必属大忌”。更深层次的理解,“亲力亲为”稍加体验即可,若成固执迷信的墨守成规,是信不过社会实践的数千、万年n亿人次的经验教训汇总,愚蠢而徒劳无益的浪费生命。

在理论原点上思辨、判定与结论“标准”的知识和理解问题,于是十分清楚:

此时哲学有关“客观”的所有一切,都是违背生存成功的阳一仪肯定结论正经之道;而属于阴一仪否定结论之离经叛道类产物,结论理所当然“合道则生逆道则亡”→哲学界不论是否意识到用谬论祸害社会,实在是引人迷信而陷入作死之途。“导”人与穷途末路,若是有意则是用心险恶诚信害人的恶魔邪道;若是无意而虽然决无诚信害人之心,但实属宗教迷信害人的歪门邪教,先已害人无数尚不思收手而悬崖勒马,请问此类用心险恶的肆意妄为之辈意欲何为?

人类社会能容忍此等害群之马?现代文明社会政治之道的法治意识,及人心道德的公德、自律他律阴阳和合,难道社会科学的知识、理解,政治和法律类管理科学的现代文明程度与管理阶层的社会责任,理应轻易放弃而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到不闻不问的放任迷信祸乱人间,这样的政府与腐朽没落的反动政府有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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