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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市区开报废车?后果严重

查看 我为人人 的更多文章我为人人2024-01-22【旅游服务】36589人已围观

  为扎实推进冬季行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秀峰交警紧盯报废车、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持续整治。日前,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通过精准研判,查获1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9日16时10分许,秀峰交警大队在桃花江路段开展冬季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对一辆“桂C0E***”号牌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车2019年4月脱审,现已达到报废标准,同时,在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之间,该车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4条,合计罚款800元。经询问,驾驶人唐某对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对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对唐某处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报废车危害

  1、安全隐患大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环境污染大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3、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4、车辆肇事无保障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车主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来源丨“广西桂林交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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